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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 吴允峰
近年来,泰安市不断强化措施、锐意改革创新,从全面加强机构建设、完善工作机制、规范依法行政等方面,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深走实。今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97件,超出法院一审行政诉讼受案总数72.54%,复议后息诉率达89.91%,超过法院40个百分点,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、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凸显。2023年4月,泰安市“行政复议+”工作体系入选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创新示范点。
坚定目标,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。坚持高规格推动、高标准把关、高质量实施,持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。一是高规格推动体制改革。市长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,按照“一个口子进、一个口子出”的改革要求,以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县级功能区管委会等为被申请人的案件,全部由市政府统一管辖。二是高标准审核把关。充分发挥“外脑”作用,建立人才智库,对疑难问题集中研判处理。成立政府主导、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,重点破解专业难题。三是高质量提级管辖。按照省厅部署,提级管辖以县级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。提级审理的案件,纠错3件,纠错率达42.86%。
优化机制,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高效运转。坚持从案件审批、部门联动、规范办理上下功夫,凝聚行政复议工作强大合力。一是优化审批机制。涉及市政府的案件,建立由市长、分管涉案领域和分管司法行政的副市长共同审签,市政府办公室、市司法局和涉案单位共同参与的“3+3”案件审签办理机制,压实各方责任。二是强化协同联动。印发《泰安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》《泰安市强化行政应诉联动六项机制规定》,形成由司法局、法院、监察机关及涉案单位等协同配合的闭环监督机制。三是规范受理机制。印发《行政复议申请便利化实施方案》,开通网上申请,探索推行由原行政机关代收复议申请的“一体同办”机制,实现复议申请“一窗受理”,在全市设立73家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,为群众多渠道多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。
全面监督,促进复议功能作用充分发挥。围绕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功能,多方施策,标本兼治,切实让行政复议成为法治建设的“助推器”。一是强化制度约束。印发《泰安市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规定》,将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全部纳入追责范围,附带约谈、通报等辅助措施,“三管”齐下,向错案监督精准发力。被纠错机关在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,将履行情况及时向复议机构报告,逾期不履行的,以专报形式呈送市领导进行督导问责。去年以来,全市各级对复议应诉案件累计通报87次,约谈161件次,追责问责23件次。二是促进矛盾化解。推行“三步调解法”,在复议前、复议中、复议后开展调解和解工作,对可能被纠错的复议案件,通过“调解+建议书”的方式,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。去年以来,先后发放建议书和督办单20余份,全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始终保持在40%左右。三是强化以案释法。汇编两部《泰安市行政败诉案例选编》,印发《泰安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指引》,累计发放4000余册,纳入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和依法行政“第一讲”。通过千人云课堂、集中巡回宣讲等方式,组织活动20余场次,培训3000余人,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。
融合创新,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。印发《精准融合构建“行政复议+”工作体系实施方案》,出台12项措施,精准锚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两方主体的法律需求,融合业务资源优势,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,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效。一是推进“行政复议+执法监督”。坚持行政复议、执法监督双向发力,将行政复议作为启动行政执法精准监督的切入点,通过监督复议决定履行、典型案例通报、纳入市委巡察、人大监督和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等方式,推动实现行政复议“穿透式”监督,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。今年5月,将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泰山保护问题进行执法监督,有效统一了泰山规划执法。二是推进“行政复议+非诉调解”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、审前和解中心的作用,建立行政调解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行政争议解决体系,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,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。三是推进“行政复议+法律供给”。坚持“能动复议”,优化法律服务供给,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,为被申请人统筹调配公职律师,充实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力量,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。去年以来,通过行政复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。四是推进“行政复议+党建统领”。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,践行“复议为民”理念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“公平、公正、高效、便民”的制度优势,行政复议知晓度、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,63%的群众遇到行政纠纷首选行政复议化解,复议后满意率达到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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